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

讀後感

延續昨天的格局。
主要是談讀後感,尤其是《借你一生》和《應該提哪壺?》。

《借你一生》
這一篇感觸很深。
咋看下感覺是關於愛情的,其實不是。一樣是【情】,不過是人情的【情】。
梅豔芳為人慷慨大方,很海派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。所以每一次朋友和她借錢,她都很少拒絕。只是她每一次借出去錢,就少一個朋友。
俗話說:【借除了錢,借出了朋友】就是這樣意思。
因為你越不放在心上,而如果那人越不會自覺地還錢,一來你不好意思跟他要,而他也會遠遠避開你。
劉墉說得妙。
【借】也是一種學問,【借】得不好,就會把欠的人越推越遠,遠的最親的人,都再難見面。而就算即使【借】的人不怨,但是【受】的人也可能虧欠一生。
仔細不想,自己也不是這個樣子嗎?
詩成和我借了錢,我從來都不去討回來,是因為我不好意思開口要,而他也每次閉口不談。
前期還偶有聽他說:征宇!你借我的錢我一定會還!
現在呢?我們都幾個月沒聯絡了。
每次回家我也沒找他了,他也不會主動來找我。
再拖下去,恐怕我們會越來越疏遠。還有Janice,勵麒等等的,不也是這個樣子嗎?
要知道,把他們從你身邊推開的,很多時候不是你借了什麽,正是你的慷慨借出去的【情】,要他們不知所措,卻也無以回報。


《應該提哪壺?》
這一篇應該是說很符合馬來西亞的情況。
裏面有一段我尤其欣賞。

‘【惡法亦是法】,爛國會也是國會。國會議員既然是大家票選出來的,法即是那些立法委員會制定的,所以就算是通過惡法,你也要通過選舉,不在選他們,並且經由修法的程序把惡法修改掉。如果只憑說那是惡法,就不需要守法,這不是自相矛盾嗎?’

當上位的人忘記了法律,是不是我們就能不遵守法律?
當大家不講理的時候,是不是我們就可以不講理?
當小偷偷了東西,因為小偷不守法,所以我們是不是就可以私下定罪?
所以說,不守法,不遵守法律,才是真正的大問題!
要解決我國的情況,就只能夠從根本出發。
所以真的奉勸那些網絡紅衛兵,不要再生事了。
要推到這個政府,民聯真正要做的并不是拼命出席集會,拼命製造集會。
雖然我知道集會是好的,但是大選至今,一個又一個集會不停歇,請問又有多少意義?
回歸根本,努力耕耘鄉村地區,製造人民民智的真正啟迪 ,才是最關鍵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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